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已由“上铁财函【****】***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车务段联合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及执行单位,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金华车务段(新塘边站);徐州车务段(虞城县站)。
2.2 项目内容:
(1)金华车务段:在新塘边站进站信号机内方安装车轮传感器、车位检测子系统、车号采集子系统、图像采集子系统(包括图像采集器和图像信息采集主机)、视频采集器、车轮踏面温度探测器、声音采集器、设备安装钢架、电控箱、补偿光源阵列、防雷装置等前端设备,在行车室旁房间内新设***设备机柜1台,综合处理服务器1台,深度学习服务器1台等后端设备,在行车室内新增综合应用终端设备。
(2)徐州车务段:在虞城县站进站信号机内方安装车轮传感器、车位检测子系统、车号采集子系统、图像采集子系统(包括图像采集器和图像信息采集主机)、视频采集器、车轮踏面温度探测器、声音采集器、设备安装钢架、电控箱、补偿光源阵列、防雷装置等前端设备,在行车室旁房间内新设***设备机柜1台,综合处理服务器1台,深度学习服务器1台等后端设备,在行车室内新增综合应用终端设备。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各执行单位负责实施,中标人须与各执行单位分别订立合同。
(3)本项目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违法转包。*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项目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备*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元以上/个)铁路项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 拟派驻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0年至***2年或***1年至***3年)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3**.**),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投标人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标书款”,如“**单位+****-****-**+标书款”。
4.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4年9月**日至***4年9月**日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单位+****-****-**+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4年**月**日9时**分。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号华东监理公司***室。
7.2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8.3 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分钟进入“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车务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车务段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号(金华车务段)、
江苏省徐州市环城路***号(徐州车务段)
联 系 人:***、滕先生
联系电话:***********(何先生)
***********(滕先生)
招标代理:**************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支行
银行账号:**** **** **** **** ****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车务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车务段
招标代理:**************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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