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主岭市****年农村地区农房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室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室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公主岭市岭西*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公主岭市****年农村地区农房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号;
3.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年农村地区农房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4.标段号、标段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采购需求、交货期/服务期限:
标段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编号 | 采购需求 | 户数 | 采购预算 | 交货期/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服务标准 |
*标段 | 公主岭市****年农村地区农房能效提升改造项目(货物) | ************-** | 公主岭市农村地区农房能效提升改造(详见采购文件) | ****户 | ****.*****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
*标段 | 公主岭市****年农村地区农房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 ************-** | 为公主岭市农村地区农房能效提升改造提供监理服务 | / |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全部完成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5.项目地点:公主岭市**个乡镇及涉农街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名称:*标段:工业;*标段: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符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安〔****〕**号)文件规定;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年至今任意连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采购 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
(6)每个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天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楼****室);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标段提供)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标段:****元;*标段:***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每标段投标人不足*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按照财政部财库[****]**号、[****]***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9号、[****]**号、吉财采购〔****〕***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公主岭市岭西*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5.公告公示信息:
来源:**************
初审:***
复审:姜中国
终审:王雪飞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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