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维护概述 承担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承担耗材及维修产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工作包括日常维护、质量控制、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仪器设施检定、数据审核等内容,承担电力、网络通讯等相关费用。 2、运行维护期限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运行维护总体要求 3.1中标方应配备项目运维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设备运维、数据审核等岗位人员共3人。负责每台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每日完成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2及时填写各种维护记录、维修记录、质控记录并按季度提交给采购人。 3.3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整洁,保证空调、排风扇等正常工作,并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保证室内温度在**℃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湿度在**%以下。 3.4中标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 4、运行维护工作制度要求 4.1现场巡检:运维人员必须每周巡检至少2次,严格按照各设备的维护项目、维护周期、维护规范进行细致工作。 4.2远程检查:运维人员负责每天进行2次远程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在**小时之内解决。 4.3系统校准: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记录校准开始及结束时间,数据审核时删除校准期间数据,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4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采购人的台账检查,建立运维应急预案,对运营期间出现的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5、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 5.1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运维要求: 依据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检测有关要求进行日常运维。主要开展系统状态检查,确保非甲烷总烃测量的准确性,如有影响应进行调整。如仪器出现故障等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运行。 5.1.1每日维护内容 日常巡查和维护要求:每天至少2次(上午下午至少各*次)检查各子站数据,并以短信或微信方式向采购人汇报检查情况。 5.1.1.1 系统状态检查 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富集/解析模块、分析模块的温度、气压、时间、流量、电压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 5.1.1.2 基线检查 按照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特别是水分对基线的影响。如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应及时标识或剔除异常数据或对受影响的化合物进行重积分。 5.1.1.3 保留时间漂移 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是否超出0.****,如超出要求应重新设置保留 时间积分窗。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组分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重积分。 5.1.1.4 数据标识与重积分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 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5.1.1.5 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应在**小时内完成。 5.1.2 每周运维内容与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5.1.2.1 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周巡检 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 ***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 ***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子站站房及辅助设备定期巡检,每周至少巡检1次,巡检工作主要包括: (1)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5℃(要求站房温度波动稳定),相对湿度保持在**%以下。 (2)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应及时调整站房温度; 检查采样总管加热装置和气路保温措施,防止因温差造成采样装置出 现冷凝水的现象。 (3)检查采样总管进气、排气是否正常。 (4)检查采样支管是否存在冷凝水,如果存在冷凝水应及时进行清洁干燥处理。 (5)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标气、辅助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检查标气和辅助气有效期、压力,气瓶压力低于****(或系统相关要求值)前应更换。 (7)如采用气体发生器,应检查气体发生器的工作状态,及时补充纯水、更换干燥硅胶、活性碳或无水氯化钙。 (8)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9)检查各种运维工具、系统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 (**)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检查各种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齐全。 (**)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应及时进行剪除。 (**)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 (**)记录巡检情况。 5.1.2.2 自动监测系统周巡检 (1)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检查吸附温度、脱附温度、采样流量、脱附/注射流量、采样与脱附时间设置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或目标化合物测试记录*致。 (2)富集/解析模块运行情况检查。检查低温或超低温富集模块是否有异常结冰现象,如有异常,应停机清除结冰。检查吹扫流量或压力是否正常,如有堵塞,应及时检查吸附管或捕集柱。检查吸附和脱附程序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温度波动应及时排查避免影响吸附或脱附效率。检查注射程序是否正常,如注射压力、流量或者切换阀工作异常,应及时排查以免响应分析。如检测系统为 *** 检测器,可通过比较低碳和高碳组分的碳响应因子,对富集阱低碳组分捕集性能进行检查。 (3)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检查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与空气输入压力与流量、初始炉温、升温程序、降温程序、载气流量与压力、管线温度等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或目标化合物测试记录*致。 (4)气相色谱、检测器运行情况检查。检查载气净化装置(含除烃、除氧、除水装置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根据系统验收或目标化合物测试时使用的参数,检查色谱炉温控制程序、载气流量或压力控制程序、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检查,排查问题。 5.1.2.3质量控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 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次,在环境空气分析结束后进行*次全系统空白检查,记录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浓度作为其日常残留。各化合物日常残留 应低于方法检出限且低于检出限(操作方法及合格标准参考《技术规定》4.3.1),若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定浓度大于方法检出限,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气质量或清洗、更换系统管路。 5.1.2.4质量控制-单点质控检查 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次,在*气空白检查结束后通入*次单点标准气体(甲烷 **** *** 和丙烷 *** ****), 分析结束后,记录各化合物浓度并计算其与标准气体的相对误差,若定量误差超出±**%,则应检查系统,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所有单点检查不合格目标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明确标识,提醒相关单位慎重使用。 应根据单点检查谱图检查各化合物保留时间漂移与分离情况。若 保留时间漂移影响积分,应重新设置积分窗口。 单点检查完成后,应进行至少1次系统空白检查,清洗系统残留。 若长期单点检查后的系统空白检查表明各目标化合物残留均低于检出限,可省去清洗环节。 5.1.3每月运维内容与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5.1.3.1采样流量检查 不低于每月*次的检查频率,或在绘制标准曲线前应使用在计量 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对采样流量进行检查。标准流量计接入位 置建议在系统的样品气进气口处。如系统不采用流量控制器或厂家说书、作业指导书有明确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操作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按既有要求进行。采样流量示值与标准流量计示值的相对偏差应≤±5%(如采样流量为标况流量,标准流量计标况状态应与采样流量计*致;如采样流量为工况流量,标准流量计也应为工况流量)。相对偏差超出±**%时应进行检查或校准,同时对期间监测数据进行复核,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数据异常标识。 5.1.4每季度运维内容与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5.1.4.1标准曲线绘制 绘制标准曲线前,应进行*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空白合格时进行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曲线至少每*个月重新绘制*次,并且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关键部位维修维护或更换,如进行检测器的清洗,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标准曲线要求与《技术规定》4.3.2 *致。 5.1.4.2验漏检查 每周系统状态检查时核查系统气密性,每*个月应按系统说明书 的要求进行验漏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验漏应尽可能覆盖采样、富集/注射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等全部环节。 5.1.4.3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应根据厂家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富集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的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 5.1.4.4使用压力比进行稀释的装置应按照各厂家说明书的要求定期使用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气压计对压力进行核查。使用流量比进行动态稀释的装置可使用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对其内部各流量计或流量控制装置进行流量传递,流量传递应注意流量计的输出状态,使用标准压力和和标准温度计换算成同等状态进行核查和校准。 5.1.5每年运维内容与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5.1.5.1年度预防性维护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预防性维护后系 统应进行全面质控检查。 5.1.5.2 目标化合物测试 每年进行*次目标化合物测试,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空白检查、标准曲线、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分离度、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等。 (1)空白与残留检查 依照 《技术规定》4.3.1 及 4.3.7 分别进行*气空白和系统残留测试。记录测试时各化合物浓度,检查结果应满足《技术规定》4.3.1 和 4.3.7 的要求。若不合格,应查找原因,对载气系统、采样/富集模块进行维护、更换,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重新开始目标化合物测试工作。 (2)标准曲线 空白测试合格后,依照《技术规定》4.3.2 进行标准曲线的绘制。 完成标准曲线绘制后,目标化合物测试阶段不得再对标准曲线进行更改。 (3)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完成标准曲线后,在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依照《技术规定》4.3.3 进行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测试。方法检出限应≤0.** ****/***;如不合格时,应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维护、检修后重新测试检出限。 (4)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 每年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期间,选取连续*天作为测试时间段,依照《技术规定》4.3.5 进行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测试。各浓度点的期间准确度应≤**%,期间精密度应≤**%。系统在测试阶段的参数设置、关键配件、耗材使用情况应明确记录,记录表存放于站点,如后续监测过程中发生偏离,应详细记录并阐明原因。 5.1.5.3标准流量计检定和校准 应根据采样流量范围或动态稀释流量范围选择合适的流量计,流 量计应采用计量检定、计量校准等形式进行量值溯源,进行溯源的气体流量点应在其日常应用的流量范围内。流量计示值与标准流量值的相对误差应≤±1%,如超过±1%,应对其示值进行修正。 5.1.6 其他运营维护内容 按照系统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定期更换吸附管或捕集柱、阀 膜、色谱柱等重要耗材。按照系统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做好周期性维护,及时清洁气 动阀阀芯、散热风扇、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重要部件,对检测器进行清理维护、维修、调谐后,应重新建立标准曲线。如运行维护涉及对气路上的关键硬件部分进行拆卸、打开,维护 操作完成后,应按照系统说明书、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对系统进行验漏。 5.2耗材供应:为保证运维期间内仪器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服务期间应提供设备需要耗材。 6.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 6.1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运维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各项运维工作、数据审核和标识工作、质控工作、量值传递工作的负责人员、时间频次、合格标准、耗品耗材、标准气体、计量标准器具等各项要求。 6.2量值溯源:应使用可溯源性的标准气体对系统进行校准,标准气体应定期检查,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