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监理
澄清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年2月**日更正公告日期:****年3月6日
2、原公告内容: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更正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3、原公告内容:清开审投资〔****〕9号更正为:清开审投资〔***3〕**号
4、原公告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其中门诊医技综合楼*****.**㎡,地上5层,地下1层;病房综合楼*****.9㎡,地上**层,地下1层;附属用房****.**㎡,附属用房包含传达室、污水处理、垃圾暂存等;地下建筑面积*****.1㎡,地下室包含设备机房、人防、食堂、停车区域等。配套设施包括洗涤中心、中心供氧设施、消毒供应室以及变配电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围栏和给排水、地面硬化及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等。更正为: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10㎡。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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