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招标条件
本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361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招标人为林芝市巴宜区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增加停车场建设及完善道路照明系统; 2、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车等环卫设施建设; 3、完善村庄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及排放; 4、村内入口、广场等节点景观化提升,增加景观及设施; 5、对村内重要道路两侧、重要景观界面民居民宅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 6、针对房车基地、村庄活动中心进行改造提升,扩建滨水景观驿站及风光栈道,增加生态文明展馆,打造藏式风情农家乐等文化旅游产业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范围: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建设地点:林芝镇立定村。
(*)设计周期:**日历天。
(*)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2拟投入本工程负责人需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 3.1~3.2 条的要求。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获取时间: ****-**-** **:** -- ****-**-** **:**,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及地点
***林芝镇立定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芝市巴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西路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创业小镇**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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